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发改委(局)、经信委(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机器人、纯电动汽车、云工程与云服务、工业信息工程等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一批严重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各市县推荐、专家论证、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并报省领导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决定在杭州、温州、台州、湖州等地建设23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现将2015年新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浙政办发〔2014〕114号)和相应的产业技术创新方案要求,做好新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建设工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1月4日